惠能说:“不是幡动,不是风动,仁者心动。”这是典型主观唯心主义思想,一直以来备受驳斥,不过仅从字面来理解,其实是也有其真理性,有时候一件事情的发生,确实与外在环境无关,而是个人意志驱使,就像QJ案中嫌犯总以酒精作为借口,但本质上都是蓄谋已久。
家住浙江杭州的莉莉年仅18岁,但因为家庭贫困的缘故,一直以来都在外奔波打工,以她的年纪和学历能干的事情实在是不多,莉莉白天就在餐厅里端盘子,晚上就在酒吧做酒水推销员,用这两份稳定而又稍显动荡的工作来维持生活。
稳定的自然是餐厅服务员的工作,每天只要毫无感情地做完分内之事即可,动荡的当然是酒水推销员,因为推销总是要面对各种各样的顾客,不过服务员的工资可能还不如一晚上推销酒水来的钱多,所以莉莉一直忍耐着。
就是在这段时间里,她认识了经常混迹在酒吧的三个高中生,叶某含、牧某和他们的外国朋友西泽,三个人见莉莉年龄相仿又长得很好看,于是时不时地逗一逗她,莉莉因为这些人经常照顾自己的生意,所以虽然有时候厌烦,但也笑脸相迎,殊不知这些人有个恶心的计划。
年12月还在酒吧的莉莉接到电话,是叶某含说他们要买莉莉的酒,让她带着酒上门,有生意莉莉又怎么会拒绝,她马上骑着车带着酒赶到了约定好的地点,才知道原来是叶某含和牧某在酒吧喝完以后还觉得不够,又跑到了西泽家中喝酒,结果把酒喝光了。
当然这只是他们的谎言,他们隐瞒了最真实的部分,而莉莉带着酒上门以后,他们和往常一样,非要莉莉陪着喝酒,莉莉就没有过在卖酒而不陪客人喝酒的时候,所以完全没有拒绝,也知道一般象征性喝几杯就可以,大部分人不会为难她一个年轻女孩。
更重要的是她很清楚自己的酒量,因此极为谨慎,可是再谨慎的人遇上无赖也是要遭殃的,喝了两杯以后莉莉说要走,三个人却一直把她按在座位上,说她没有诚意,然后捏住她的嘴巴就给她灌酒,没多久莉莉就醉倒在沙发上,“断片”了。
叶某含赶紧欢天喜地地直接把她带进了卧室,然后QJ了她,接着是西泽,这些人趁着莉莉没有办法反抗,反应也比较迟钝的时候,为了自己的欲望而剥夺了她最珍贵的权利,好在到第三个人牧某的时候,莉莉突然清醒了过来,她的挣扎让自己免于第三次受难。
但悲剧已经发生,莉莉看着狼藉一片的现场,为自己的遭遇崩溃大哭,立即给朋友说了自己的情况,又发了定位,其朋友当机立断报警,警方直接赶医院,又把三人逮捕,根据以上情况来看,毫无疑问他们三人都构成QJ罪。
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违背妇女意愿以暴力或者胁迫等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X关系的,构成QJ罪,这里说到的“等手段”就包括让妇女处于不知反抗状态的手段。
所谓“不知反抗状态”就是指神志不清的状态,除了以暴力手段导致昏迷的这种神志不清外,其实还有下药、灌酒这两种神志不清的情况,由于不是所有酒后乱X行为,都一定是某一方违背另一方意愿,也有可能是两人共同“失误”,所以这里需要强调一下“灌酒”。
假如可以证明嫌犯存在灌酒行为的话,一般而言也就可以证明,嫌犯确实有犯罪意图,并进行了提前的准备,该案中三人就尝试以酒后乱X来逃脱罪行,试图把这当成是他们和莉莉之间的一次失误,最多仅能算PC或聚众YL。
但是他们的聊天记录,还有当天实施的一系列行为,从头到尾的表现,加上莉莉的情况,足以证明他们是蓄谋已久的灌醉后QJ,因此虽然一审宣判之后,他们进行了上诉,该案二审,但二审维持原判,那么他们都有一个怎样的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人以上LJ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叶某含和西泽因为年纪已达19岁且属于QJ既遂,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牧某因为未成年且未遂被另案处理。
此外,这里说到了西泽是外国人,凡是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都以我国的法律追究责任,如果他国和我国有引渡条例,且他国觉得有引渡的必要,才会申请引渡,但一般而言是不会引渡的,他们只会在被判决之后,被驱逐出境,所以西泽屁滚尿流地回了自己的国家。
这三个人明明年纪轻轻,却混迹于灯红酒绿之地,享受声色犬马,荒废学业,他们会犯罪只是早晚的问题,即使没有酒精作为催化剂,也会在某天化身禽兽,伤天害理,只可怜莉莉成了他们试错的基石,不过在沙漠里生长过的玫瑰,又怎么会被沼泽的荆棘吞没?
《案例浙江一女子“喝断片”,连遭三名学生侵犯,都是酒惹的祸?》一文取材于真实新闻报道,名字皆为化名,图片来源网络仅配合叙事,与文章实质内容无关,侵删,谢绝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