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监狱警察和罪医院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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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西队长

?南风新媒体工作室原创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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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为监狱警察之前,我对监狱的印象和大部分普通人是一样的,觉得这肯定是个惩治罪犯、让好人舒心、坏人难受的地方。可真的来到监狱之后却发现有太多的出乎意料,颠覆了我的想象。

8年前通过公考进入监狱后我被分配到了老残监区,这个地方的罪犯要比生产监区滋润得多,因为没有生产任务所以这些人大部分时候打打牌看看电视一天也就过去了。

毕竟都是老弱病残,怎么说也算得上相对弱势的群体,稍微照顾一下也能说得过去。但后来见过的各种稀罕事让我对监狱有了新的认识,觉得这里越来越像一座大型养老机构。

外诊任务是各个监狱的老残监区都无法回避的问题,我刚来监区的第一年,带罪犯外诊天数就超过了天,医院的熟悉程度甚至超过了监狱,有的时候医院的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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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这几年遇到的各种事情不断冲击我的三观,包括但不限于罪犯保外回家后因为经济压力又故意犯罪只为回来看病的;一周透析一次的罪犯家属去狱领导办公室大展拳脚后变成一周三次透析的;家里无人接收的罪犯在ICU连住一个多月花费四五十万全部由监狱埋单的。

但给我印象最深的当属一位监狱干警医院的特殊经历。

那次一个罪犯肚痛难忍,医院检查后诊断为急性阑尾炎,随后带班领导拨打了,狱里也开通绿色通医院进行救治。

包组队长和罪犯家属取得联系,家属表示该怎么治怎么治,反正家里没钱也没时间过来看。之后就和往常一样,监狱实报实销,因为该犯岁数较大,考虑到吃喝拉撒的问题监狱还专门为其雇了个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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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L是分到我们监区刚一年的新警,才在家吃了午饭就接到监区电话,随后医院执行外诊值班任务。

可能是因为路上走得急,医院后小L也感觉肚子有些不适。但考虑到监区实在缺人自己又来没多久,想给领导留个好印象也就没好意思提请假的事。

没想到在坚持了半天后肚子疼越来越严重,直到快晚上了实在疼得受不了了才找带班领导请了个假,当时整个人已经大汗淋漓面无血色。

医院值班,出了值班病房转身就进了门诊部的急诊,结果医生诊断为阑尾炎,必须立马动手术,医生都纳闷小伙子怎么坚持的这么长时间。

于是第二天就出现了这样一幅奇特景象,监狱警察和医院的同一个科室,但这待遇一对比让人不知道说什么好。

罪犯这边,有带班监狱领导过来查看,三个值班干警守着,一个护工喂饭喂水、端屎端尿,医疗费用全部由监狱负担。

监狱干警这边,监狱领导对这事完全没有过问。加上孩子小,媳妇上班,啥事只能自己可怜巴巴地慢慢做,还好有值班的兄弟们稍微照应着点。医疗费用只能按比例报销医保覆盖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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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监狱干警看病的事单独拎出来看,似乎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在和罪犯的对比之下让人不禁产生这样的疑问:究竟谁才是曾经破坏社会稳定的人?而谁又是社会的守护者?

这让我想起了以前一个正常病亡罪犯家属来监狱时说过的话“XXX在里面住了这么久好歹也算半个公家人,国家怎么也该给我们补点钱。"……

监狱法中对罪犯医疗方面的规定只有简单的提及:

“国家保障监狱改造罪犯所需经费。监狱的人民警察经费、罪犯改造经费、罪犯生活经费、狱政设施经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列入国家预算。”

“监狱应当设立医疗机构和生活、卫生设施,建立罪犯生活、卫生制度。罪犯的医疗保健列入监狱所在地区的卫生、防疫计划。”

可罪犯究竟该享受何种层次的医疗却没有明确规定,这就使得罪犯过度医疗成了常态。

但这显然不是一种正常的现象。如果曾给社会带来危害的罪犯享受到超越普通人的医疗待遇,那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又如何能够实现?如果监狱变成养老院那我们是不是在变相的鼓励犯罪?

有些事情并不需要多么高深的法律知识,凭借普通人的良知便能做出正确的评判。

罪犯的待遇超过了监狱警察无疑是个天大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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